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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会计--不同模式售楼部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房地产企业为了扩大影响,便于接待客户,使其充分了解开发产品的性质和结构进而达到销售的目的,一般都会在不同区域设立售楼部、样板房以及其他项目营销设施。 房地产企业的营销设施应用模式不同,相关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也有不同。 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相关规定,笔者对房地产企业目前比较通用的营销设施模式下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进行分析。
项目营销设施的应用模式
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营销设施包括售楼部、样板间、接待中心、展台、展位等不同类型,根据其建设与使用的特点,可以分为以下4种模式:
1.利用开发完成或部分完成的楼宇内的商品房装修、装饰后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使用,项目销售完毕,作为开发产品销售处理以及转为企业自用或出租。
2.利用开发小区内楼宇之外的引人瞩目的位置,建造临时设施,例如售楼部、样板间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使用,项目销售完毕即行拆除或转为企业自用或出租。
3.利用开发小区内的配套设施(例如会所)装修、装饰后,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临时使用;项目销售完毕作为开发产品销售处理以及转为企业自用或出租,或者移交物业公司,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4.在开发小区之外的人口活跃密集区租入或自建销售网点,项目销售完毕,转为其他项目使用或出租、销售处理。
不同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1.利用开发完成或部分完成的楼宇内的商品房装修、装饰后使用的营销设施的会计处理。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的规定,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核算的营销设施建造费,包括项目小区楼宇之内的装饰、装修费用和楼宇之外的售楼部、样板间等营销设施的建造费用。 将楼宇之内的商品房临时作为售楼部、样板间使用,因其本身就属于特定的成本对象,所以其建造成本按照正常的开发产品核算,其装修、装饰费用若不能判断未来是否可以随同商品房主体一并出售,应归属于开发间接费用核算。
例如:A房地产企业在开发的B小区某栋楼宇间开设样板间,建造成本50万元,装饰、装修后对外开放,样板间装饰、装修支出30万元。
(1)建造成本50万元计入该套样板间的“开发成本”,对于装饰、装修的费用30万元,如果能够判断未来随同该套商品房一并出售,则可以计入该套样板间“开发成本”,反之,则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核算。
(2)“开发间接费用”归集的成本费用按期结转到“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科目。
(3)当样板间与其他商品房一起竣工验收时,从“开发成本”转入“开发产品”科目。
(4)当样板间销售,结转收入和成本时,其成本从“开发产品”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5)当样板间转作自用时,其成本从“开发产品”转入“固定资产”。
(6)当样板间未来出租时,其成本从“开发产品”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开发间接费用”应当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按受益的原则和配比的原则分配至各成本对象,具体分配方法包括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预算造价法,企业根据需要可以自行确定。
另外,房地产企业由“开发产品”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的商品房之后又销售的,需要注意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即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
2.利用开发小区内楼宇之外的明显位置建造临时设施(例如售楼部、样板间)作为营销设施使用的会计处理。
作为售楼部、样板间使用的临时设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发生的建设成本及装修费用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完工后,其成本从“在建工程”转入“开发间接费用”,如果非自用或出租,也可以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的规定,直接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核算。
3.利用开发小区内的配套设施(例如会所)装修、装饰后作为营销设施临时使用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企业除利用开发的商品房、临时建筑作为营销设施之外,比较多见的还有利用开发小区之内的规划建造的会所、物业场所在销售阶段作为项目的营销设施使用。 这种类型的营销设施其最终用途是小区规划设计已经确定的,即便临时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使用,也不可以直接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核算,而需要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 除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例如:A房地产企业在开发的B项目小区中心位置,按照规划建造会所一座,装修后暂时作为售楼部使用。
售楼部利用会所作为营销设施,会计和税务处理的原则就是要根据以上规定,区分该会所的建造性质,分别适用不同的方式:
(1)如果该会所属于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符合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例如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则该会所的建造费用计入公共配套设施费进行会计处理。
(2)如果该会所属于未来出售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符合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则将该会所视为独立的开发产品和成本计算单位,按照开发成本的具体成本项目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销售时,按销售不动产征收相应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3)如果该会所属企业自用,则成本通过“在建工程”归集,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会所自用,相应要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出租使用的话,则要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4.开发小区之外的人口活跃密集区设置的销售网点等营销设施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企业除在项目小区内设置建造的营销设施外,还有可能在项目小区之外的人口活跃密集区设置项目展示区、接待处、售楼部等。 这些设施有可能是房地产企业租入使用,也有可能为自建行为。 在项目小区之外的营销设施销售环节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无论税务处理还是会计处理,都应当通过“营业费用”或“销售费用”反映,如果属于企业自建构成的固定资产,由此计提的折旧,计入“营业费用”或“销售费用”处理
1、资产类主要会计科目核算: (1)现金
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支取现金或是预支现金
借:其他应收账——XX成本类或材料类科目
贷:现金
(2)银行存款
(3)应收账款:主要是核算在开发经营过程中,转让和销售开发产品,提供出租房屋和提供劳务,而向购买、接受和租用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
①出售租赁商品房而应收取的未收到的款项(所附原始单据:购方协议销售发票或出租发票)
借:应收账款——XX公司或个人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②出让材料而应收取的未收款项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贷:其他业务收入
收回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坏账准备: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而计提的坏账损失,主要有两种核算方法:一种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提取坏账准备金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收回已转销的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应收票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转让、销售开发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销售商品房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借:应收票据——XX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商业汇票到期:
若为无息商业汇票(所附单据:销售发票、双方协议)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若为有息商业汇票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XX公司
财务费用
(6)预付账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合同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分别设置“预付承包单位款”和“预付供应单位款”两个明细科目。
①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所附单据:付款申请书、付款单)
借:预付账款——预付承包单位款
贷:银行存款
拔付承包单位抵作备料款的材料
借:预付账款——预付承包单位款
贷:库存材料
企业与承包单位按月或是按季进行工程结算时(所附单据:工程价款结算单)
借:开发成本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同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回预付的工程款和备料款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贷:预付账款——预付承包单位款
用银行存款补付余额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贷:银行存款
②预付给供应商的材料价款
借:预付账款——预付供应单位款
贷:银行存款
材料验收入库,用预付款抵扣应付款
借: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
贷:预付账款——预付供应单位款
用银行存款补付余额
借: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
贷:银行存款
(7)物资采购:主要是核算企业购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 包括购入材料设备的买价、运杂费、流通坏节的税金,月终分配的采购保管费和材料成本差异。
(8)采购保管费:主要核算采购保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办公费、交通差旅费、折旧费、维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等
(9)材料成本差异:主要用来核算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
(10)库存材料:用来核算各种为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11)库存设备:用来核算企业用于开发工程的各种库存设备的实际成本
①购入设备,支付买价、代垫的运杂费、采保费(所附凭证:代垫费用交付单、销售发票、付款单)
借:物资采购——设备采购
贷:银行存款
计算与分配的采保费(所附凭证:计算的采保费用固定表格)
借:物资采购——设备采购
贷:采购保管费
采购保管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采购保管费的实际分配率=材料实际发生的采保费/本月购入材料实际发生的买价和运杂费
某种物资应分摊的采购保管费=实际买价和运杂费*分配率
材料验收入库(所附单据:入为单、设备管理单)
借:库存设备
贷:物资采购
②订购设备与材料,所发生的买价与动杂费、税款(所附单据:购货发票、提货单、银行单据、运输费单据)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设备到达验收入库
借:物资采购——设备采购
贷: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
冲减预付的设备货款
借:应付账款——应付供货款
贷:预付账款
支付余下应付的设备材料采购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③设备和材料发出,领用设备进行安装,用作房屋建设(所附凭据:发出材料汇总表、设备出库单)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库存设备
销售积压设备(所附单据:设备出库单、银行单据、销售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库存设备
(12)委托加工材料:主要是核算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 应与加工单位签订加工合同。
发出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加工完后验收入库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材料——XX材料
贷:委托加工材料
(13)低值易耗品:是指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劳动材料。如:工具、器具、玻璃器皿等
自营工程领用生产工具,一次性摊销计入成本费用
借:开发间接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仓库领用工具一批,用五五摊销法:
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借:采购保管费
贷:待摊费用
(14)开发产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开发过程并验收合格,可以按照合同的条件移交购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包括开发完工的建设场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等企业开发的产品,在竣工验收时
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
对外销售转让的开发产品,月份终了按时结转开发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15)分期开发产品:应根据分期销售合同进行结算,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备查账”。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分期收款开发产品
(16)出租开发产品:是指利用开发完成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商业性出租的一种经营活动。 主要是通过收取租金的形式实现的。 应下设“出租产品”“出租产品摊销”两个明细科目
出租土地或是房屋时
借: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
贷:开发产品
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周转房:是指企业用于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下设“在用周转房”和“周转房摊销”两个明细科目
开发的用于安装居于拆迁的周转房,按实际搭建的成本
借:周转房——在用周转房
贷:开发产品——房屋
按月计提的周转房摊销
借:开发成本或开发间接费用
贷:周转房——周转房摊销
其间发生的维修费用,如果金额不大
借:开发成本或开发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果金额较大的
借: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最后再分次摊入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18)固定资产
①购入的固定资产(所附原始凭证:运杂费专用发票、现金支出凭单、银行单据、购货发票等)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贷:银行存款
支付安装费用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贷:银行存款
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②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所附单据:移交使用单、工程结算单)
支付的土地征用费及堪设计费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贷:银行存款
领用材料时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贷:库存材料
分配建筑工人工资和福利费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贷: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完毕建筑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③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所附单据:投资证明、合同)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累计折旧
④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所附单据:扩建通知单)
借: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生产生用固定资产
残料变卖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支付扩建工程款时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贷:银行存款
工程竣工时(所附单据:工程竣工结算单)
借: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
(19)无形资产: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
2、负债的主要会计科目的核算
(1)应付账款: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支付给承包单位转来的工程价款结算预支单
借:开发成本
贷:应付账款
以预支款抵冲应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预付账款
补付其余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预收账款:按照规定合同或协议向购房单位或个人收取的购房定金。以及代建工程收取的代建工程款
收到预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代建工程款
提交工程价款结算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预收账款——预收代建工程款
贷:应收账款
收回全部余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应付工资
开出现金支票,发放工资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结转代扣款项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代扣水电费
代扣房租
月末分配工资费用
借:开发成本(建安)
开发间接费用(开发项目现场)
销售用费(销售机构)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
采购保管费(采购部门)
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长期放假员工)
应付福利费(医务人员)
(4)应付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
借:开发成本(建安)
开发间接费用(开发项目现场)
销售用费(销售机构)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
采购保管费(采购部门)
贷:应付福利费
用现金支付福利费时
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
(5)应交税金:核算应向国家交纳的各项税金,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调节税、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各种税种)
月末按照实现的经营收入计算应交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月末按照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计算出应交纳的税金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月末如按规定计算当月应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月末计算的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际交纳的税金
借:应交税金——XX税
贷:银行存款
(6)其他应交款:核算向国家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以及其他应交款
月末按规定提取教育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3、成本、费用主要会计科目核算
(1)开发成本:如能确定核算对象的,直接计入“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前期工程费(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测绘、“三通一平”);基础设施费(小区道路建设、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居委会、派出所、幼儿园、消防、锅炉房、水塔、自行车棚、公共厕所等设施支出),分别设置“土地开发”与“配套设施开发”“房屋开发”设置二级明细。可根据上述六项来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①开发土地成本费用: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XX公司
分配开发的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结转开发土地成本费用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②配套设施开发
计算公式:
某项开发产品预提配套设施开发费=该项开发产品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配套设施预提率
配套设施费预提率=该配套设施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应负担该设施开发产品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100%
发生的配套设施费用(自用的建筑场地的开发)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开发产品
支付的配套设施开发费用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银行存款
同时领用库存设备或是材料开发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库存设备或库存材料
分配应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结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③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能够分清对象的)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银行存款
④开发房屋建筑的施工方式主要有“出包”、“自营”两种
出包给外单位进行施工建造(根据提出的已完工程月报或是价款结算单)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自已组织施工的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应付工资
库存材料或设备
⑤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是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
企业发生的各项代建工程费用支出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库存材料
或现金
结转开发的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工程竣工后结转成本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
贷: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
移交委托单位后,根据移交手续
借:主营业务成本——代建工程结算成本
贷:开发成本——代建工程
(2)开发间接费用:所属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用、折旧费用、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
发生的间接费用时
借:开发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
或应付工资
分配开发的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竣工房屋开发成本的结转
借:开发产品——房屋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3)管理费用:是指开发企业的行政管理疗门为管理和组织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财务费用:包括开发经营期产的利息净支出、汇兑损益、调剂外汇手续用、金融机构手续费用
(5)销售费用:为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产品销售之前的改装修复费、不品看护费、水电费、采暖费;产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宣传费、展览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的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经常费用
发生的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
(1)1KG的话应该是铝因为虽然铝的相对分子量是27镁是24 但是铝可以转化为+3价而镁是+2价的所以两者实际之比是18:24 因此 1KG铝产生的氢气相当于1.333KG镁产生的(2)如果是相同体积的话 由上可得 应该是镁较多.
模板工程指新浇混凝土成型的模板以及支承模板的一整套构造体系,其中,接触混凝土并控制预定尺寸,形状、位置的构造部分称为模板,支持和固定模板的杆件、桁架、联结件、金属附件、工作便桥等构成支承体系,对于滑动模板,自升模板则增设提升动力以及提升架、平台等构成。 模板工程在混凝土施工中是一种临时结构。
模板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m2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 6m以上部分,另按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 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
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6.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7.构造柱外露面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 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8.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9.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 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行计算。
10.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11.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行计算。
二、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m3计算。
2.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m3计算。
3.预制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三、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构筑物工程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区别现浇、预制和构件类别,分别按一和二的有关规定计算。
2.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项目。
3.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塔身、贮仓等,均按砼体积以m3计算。 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模板按砼体积以m3计算。
4.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兰州市内主要有黄河风情线:其中黄河母亲、中山铁桥(黄河第一桥)非去不可,坐各路车到西关十字下车往北走5分钟就到。 还有就是五泉山公园(由山上的五座山泉而得名,在最高峰还可以看到兰州全景)、白塔山公园(可坐缆车上下)是到兰州值得一去的地方,两处佛文化都有源远的历史,无论去哪一处拜拜佛,然后喝喝茶,聊聊天,喧嚣之中取一份宁静,酷暑之中享受一份清凉,都是不错的选择。 当然还有小西湖公园,免费开放,可以划船、钓鱼。
首先,Apple Watch分为三大类,运动、普通和奢华。 其中运动版的Apple Watch Sport最便宜,用的是铝制表壳、复合材质表背、Ion-X表镜。 普通版的Apple Watch价格居中,用的是不锈钢表壳、陶瓷表背、蓝宝石表镜。 奢华款的Apple Watch Edition最贵,用的是18k黄金或玫瑰金表壳、陶瓷表背、蓝宝石表镜。 但这三大类又可细分为38mm和42mm两种表壳尺寸以及各种各样的表带。 所以总体算下来,一共有38种Apple Watch 。 苹果中国官网显示,38毫米表盘Apple Watch Sports售价为2588元人民币,42毫米表盘为2988元人民币;38毫米表盘 Apple Watch售价为4188元至7888元人民币,42毫米表盘Apple Watch售价为4588元至8288元人民 币;Apple Watch Edition起售价为元人民币,最贵的一款为元人民币。 至于买哪一款就看你的喜好和财力了。
一、开发产品成本的内容开发产品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它反映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所耗费的全部物化劳动与活劳动,是考核房地产开发工作质量的一项综合指标,是制定开发产品销售价格的基础。 开发产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为以下四类:1.土地开发成本。 土地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土地(即建设用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房屋开发成本。 房屋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各种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代建房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3.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及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4.代建工程开发成本。 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对象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对象是指在开发产品成本的计算中,为了归集和分配开发费用而确定的费用承担者。 企业应根据其开发项目的特点及实际情况,按照下列原则,选择成本核算对象:1.一般的开发项目,以每一独立编制的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所列单项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2.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的群体开发项目,开竣工时间相近、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可以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3.对于个别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结合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和部位,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开发项目开工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相互混淆。 三、房地产开发成本项目开发产品成本项目一般可分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等。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指房地产开发时为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劳动力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及其他因征用土地而发生的费用(如耕地占用税)。 2.前期工程费:指企业在前期准备阶段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总体规划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政府代收代缴的各项费用、勘察设计费、各项临时工程(临时水、临时电、临时路等)费用、七通一平或三通一平费用等。 3.基础设施费:指建造各项基础设施发生的费用。 基础设施主要是指与开发产品相关的道路、供热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气设施、通讯设施、照明设施、以及绿化(包括排污、排洪、环卫)等,这些设施发生的设备及安装费都在基础设施费项目内归集。 4.建筑安装工程费:指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承建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企业自营工程发生的建筑安装费。 5.配套设施费:指为开发项目服务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费用,如锅炉房、水塔、公共厕所、自行车棚等。 凡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邮局、学校、医院、理发店等都不能计人该成本项目内。 6.开发间接费:
1996年11月 深圳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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