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渊利的犯罪历程

时间:2024-08-03 06:58:56   作者: 1111111
雷渊利的犯罪历程

原苏仙区区委书记雷渊利涉贪案,是近年来曝光的重大贪腐案件之一。检察机关指控,雷渊利在担任苏仙区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贪污受贿

  1. 1995年春节前:罗某送雷一万元感谢费,用于安排其女儿到苏仙区计生委工作。
  2. 2001-2002年春节期间:罗某送给雷两万元感谢费,为他儿子的工作调动提供帮助。
  3. 2003-2005年:罗某再次送给雷1.2万元感谢费。
  4. 2000年春节前:郴州天兴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某请求雷帮助催要工程款,雷批示借款150万元支付工程款。
  5. 2003年:郑某送给雷50万元,作为承接市石油大桥工程的感谢费。
  6. 2000年:郴州市日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某通过雷渊利的司机曾某请雷帮忙承接工程项目,先后送给雷52万元财物。
  7. 2001年1月:郴州市八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侯某请雷帮助解决五洲大酒店建设问题,雷先后收受侯某共计119.2万元财物。
  8. 2002年12月:郴州市扬生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某因赌博被刑拘,送雷10万元轻处并返还被扣车辆。
  9. 2003年:雷向郴州市消防支队领导打招呼,帮助个体建筑商李某承接工程项目,得到7万元回报。
  10. 2003年11月:雷推荐同济大学教授李某承揽郴城西区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李某送给雷5万元感谢费。

其他违法行为

雷渊利利用职权为情人王某购房,共花费50万元。 雷渊利的司机曾某凭借与雷的关系,承接工程项目获利百万余元。

案件调查

雷渊利涉贪案由湖南省检察院立案侦查。2005年8月,雷渊利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雷渊利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警示意义

雷渊利涉贪案是一起典型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该案暴露了雷渊利权力观扭曲、贪欲膨胀、道德败坏,对其个人、家庭和社会都造成了巨大伤害。

雷渊利涉贪案也敲响了警钟,党员干部务必牢记宗旨,廉洁自律,抵制腐败诱惑。只有严厉打击腐败,才能确保党的纯洁性,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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