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员的配备标准如下:
按建筑面积配备
-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按工程合同价配备
-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 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安全员配备要求
- 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扩展资料: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 不安全的人为行为
- 环境条件的不利影响
- 设备处于不安全状态
- 管理因素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员配置标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